大厂书画院
大厂书画院位于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,潮白河东岸,距北京市区四十公里。场地北连大通路,东接中轴路,西侧和南侧紧邻用于水利灌溉的群英三分干渠。按照前期设计方案,书画院一期已经建成,总体上形成了潜在的空间秩序和中式风格的形式:从书画院北入口往南,隐含着一条南北向的轴线;二期场地内已经建成了两栋古典风格的建筑。
作为一个书画院,对“书画”意蕴的理解和表达将成为本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未来的大厂书画院是一个当地书画艺术创作和交流的场所,同时也是一个为当地市民服务的城市公园。通过对大厂书画院定位的思考,我们没有选择对书画相关艺术形式进行具象化的表现,而是尝试从创造一个能激发人们形成诗意想象的空间入手,实现“物我之境”的情景表现。
在这里,“物”即一切自然环境,“我”即场所中的人,“物我”的结合,是情和景的相融,是物理空间到意识空间、情感空间的转换,是从物境、情境到意境的升华,从而达到人与自然相融合,人通过“物”认知本我与宇宙的目的。